近日,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要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依据。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史上又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促进我国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和意义巨大。
一、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必须大力推动绿色发展
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过几十年的高速发展走过了发达国家一二百年的工业化历程,达到了工业文明的一定高度。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建设生态文明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性责任和要求。
党的十八大顺应时代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开启了中华民族走向生态文明的新时代。在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上,党中央分别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两个重要方面,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进一步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制度体系等,成为指导和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要实现建设生态文明的国家战略目标,必须转变传统的发展方式,从粗放式的规模速度型转向集约化的质量效率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发展正是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上升为指导“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新发展理念之一,要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态文明是绿色发展的追求目标和客观结果,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的实现路径和必然要求。
二、有关指标体系为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指挥棒”和“方向标”
如何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是一篇大文章,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既要实现现代化,又要在现代化进程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绿色发展,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壮举。这就要求我们发扬探索创新精神,既要大胆实践,又要有科学态度和方法。此次颁布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以下简称《考核目标体系》)与《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是探索创新与科学施政的有力举措,两个指标体系从现阶段国情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填补了空白。《考核目标体系》重点是对地方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重在约束,每五年进行一次;《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是对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状况水平进行客观评价,重在引导,每年进行一次。可以说,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是“方向标”,考核目标体系是“指挥棒”,两者相得益彰、各有侧重地推动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点工作。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了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7个一级指标、56个二级指标。从总体上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全面反映了绿色发展的本质内涵,系统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具体说来,突出了以下特点:
第一,突出引导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现实实践中,许多干部和群众都有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发展和保护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从引导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给出解决这个问题的答案。指标设置的第一个板块就是“资源利用”,既有单位GDP能耗和水耗、资源产出率等反映资源利用效率的指标,又有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资源消耗的总量控制指标,同时还有低碳能源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指标,引导资源利用方式从传统粗放型的高消耗、低效率向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转变。这部分的指标权数占总权数的29.3%,在7个一级指标中占比最高,反映出转变生产方式是绿色发展的主要要求。《发展指标》第六个板块是“绿色生活”,把绿色产品、绿色出行、绿色建筑、公共绿地、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所占比例等指标纳入其中,引导形成绿色生活方式以及生活环境的改善。这部分的权重占比是9.2%,与资源利用板块相加两者的权重是38.5%,两个板块的内容集中反映了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绿色发展中的重要性。
第二,引导生态环境保护要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控制转变,更加注重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设置“环境治理”、“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三个板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体现了生态环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在环境板块设置中,首先把传统的环境保护分为“环境治理”、“环境质量”两个板块,强调环境质量是核心、环境治理是手段的新理念,体现了良好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追求和向往,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之一。在“环境治理”板块中,突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总量排放降低指标,引导全社会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实现环境治理从过去单纯的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控制转变。
第三,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要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引入公众对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指标,以体现人民群众对绿色发展的获得感,引导全社会树立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新理念。该指标不参与总指数的计算,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其分值也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
第四,充分体现了绿色发展是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道路。我们在纠正不惟GDP的政绩观的同时,有人又陷于另外一个误区,认为绿色发展就是不要GDP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设置了“增长质量”板块,把人均GDP、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以及产业结构改善、研发经费占比等反映宏观经济的增速、效率、效益、结构和动力等指标纳入其中,明确昭示了绿色发展的目的就是要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
《考核目标体系》是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设计的,共5个方面、23项考核目标,目的是促进各级党委和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考核目标体系》的23项指标大部分包含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导向性和约束性是一致的。两者的区别在于《考核目标体系》侧重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的结果考核,每五年开展一次;《发展指标》侧重于进展情况的全面评价,每年开展一次,且年度评价结果也将纳入五年考核中。
三、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保障考核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重大变革。实现这样的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与《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评价考核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确保评价考核结果公正客观。国家层面要建立跨部门的协作机制,研究评价考核工作的重大问题,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任务。全国范围要实施分级评价考核,国家负责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评价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开展针对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从而形成上下一体、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体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循环经济室主任杨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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