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作为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在城镇化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以中小城市为主的分散型城镇化和以大城市为主的集中型城镇化两种思路。中国的人口基数大、密度大,耕地面积少,走集中型城镇化的道路是更为理性而必然的选择。
城市群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也是拓展发展空间、释放发展潜力的重要载体,还是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这无疑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未来城镇化的路径和方向,也为解决我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开出“一剂良方”,有利于促进区域平衡、城乡平衡,补齐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不充分短板。
城市不能孤立存在,它能够存在的本质就在于它与乡村及其它城市有一种内在联系。然而,城乡间简单的互通有无的交往只是城乡协同阶段性特征,进一步的发展应该是区域城乡一体化。随着城乡结构变迁,一个城市地域的生产大循环已不仅仅只在城市或只在乡村展开。因为城乡及城市之间新的协同状态只有在城市和乡村都被纳入更广阔的经济空间,都成为大的开放系统后,才有可能实现。这样一种协同作用在城乡及城市间所产生的聚合效应,是单独依靠城市或乡村无法达到的。高密集的城市群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经济体系,能产生更大的聚集效应。与单一的城市相比,城市群既可以广泛进行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又可以有效降低特大城市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要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地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使之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规划》指出,以城市群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完全符合全球化背景下的城镇化一般规律,符合我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基本特征。发展城市群的最大优势在于打破“一亩三分地”的行政藩篱,将一定区域内的各个省份和地区捆绑在一起,通过人流、物流、信息流等资源的整合汇集,实现生产要素有序流动与优势互补。从城市的发展规律来说,以城市群为主体引领城镇化发展也是必然的选择。从国际经验看,美国67%的国内生产总值(GDP)集中在大纽约区、大洛杉矶区和五大湖区三大城市群地区;日本的东京、阪神、名古屋三大城市群,集中了全国65%的人口和70%的GDP。反观我国目前的经济版图,已有12个城市跻身全球GDP万亿俱乐部之列,而中国传统的省域经济,也开始向中心城市群经济转变。
当然,城市群不只是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空间上集中分布的一群城市,而更重要的是强调城市群在城镇功能定位和产业经济发展方面能够合作共赢、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方面能够共建共享、在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能够统筹协调。
从世界区域与城市群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出,生产要素的流动汇集与扩散是城市群发展与区域联动的重要内涵,未来城市群地区必将成为我国生产力布局新的增长点,成为城市与区域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核心内容。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以城市群为龙头和单元的区域性国际化竞争态势将成为主流。城市群之间的分工、合作和竞争,决定新的世界经济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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