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鲁民(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得益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人的文化自信与日俱增,对自己的过往更加珍重,城市历史要素的保有也获得了更多的关注。在既有的城市历史遗存保护工作的框架中,对历史风貌的理解往往是狭义的,多指向以传统方式构建的环境。近年来,这种情况有些许改变,但总体上看,历史风貌的保护等同于文物保护、保护对象在城市景观系统中以偶然的方式存在的状态没有大变。
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城市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明确了既有的城市建设历史遗存保护的定位应作某种程度的改变,把历史环境的保护与地域认同、文化认同更加直接地、系统地联系在一起。在此框架下,历史不再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遥远过往,而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一点一滴,历史环境保护不仅是历史文化名城等要特意关注的工作,也是所有城市都应认真操持的任务。
城市是一个在时间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复杂物质系统。特定的积累过程,其实是城市特色的最重要方面,也是城市最动人的内容。在城市历史遗存保护工作诉诸“乡愁”感受呼唤,也就是诉诸环境的情感记忆时,对于大多数城市,相对系统地、有选择地保护各个时期的建成遗存,并使其成为城市景观系统建构的积极要素,应该是新时代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保护建设遗存并使其在城市景观系统中合理地呈现是城市特色形成、城市居民地域和文化认同感建构的基本途径,也是文化自信的具体表现。
这里,“系统性”地保护城市的历史也许是新时代城市价值体现的起点。
系统性保护要求不仅关注个别的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单体或者地段的保有,还要关注这些东西之所以存在的文化逻辑和相关环境的保有,着力于保留城市建构遗存的历史连续性,持有与“乡愁”对应的环境整体,这对于仍在大尺度地经历着快速变迁的当今中国城市尤为重要。当然,这并不是要求城市停留在原处不变,而是要实现城市景观系统的有序转变,要既有的建设成果积极地参与新城市的建构。在保有历史环境时当然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问题,要合理地确定保护对象与保护所涉及的空间范围。对于与现实生活要求并不相匹配的历史建筑、历史环境,遗产的活化是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在保有其风貌的同时,满足现代生活的文化与物质要求,使其成为城市功能运行更有机的部分,实现文化的延续并造成新的文化样式,是新时代历史文化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要历史环境在城市景观系统中扮演积极的角色,是保护工作的要义之一,但这种呈现应该是合乎生活逻辑与文化价值判定的呈现。历史要素的呈现要服从于现代城市总体景观价值系统的建构,要结合历史遗存的历史地位、价值担当和文化意义,合理地确定其在当下城市景观系统中的地位及其出场方式。
新时代的城市历史遗产的保护,不仅要求规划的编制者有更好的文化素养,更要依赖于扎实的调查和针对性的、深入细致的对地方历史及保护对象的研究。只有如此才能避免目前在历史环境处理中存在的抹杀历史、乱贴标签、望文生义、秩序倒错、铜臭弥漫的乱象。
新时代的城市历史遗产的保护,期望的是在合理的文化意义阐发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技术手段,使历史环境成为城市优雅气质和文明生活形成的内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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